優於法規之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臺灣、東莞廠)
本公司遵循「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訂定薪資管理辦法、考核作業管理辦法、考勤作業管理辦法等各項規定並確實實施。本公司設有職工福利委員會,112年支出金額超過新台幣 900 萬元,為員工提供各項合理甚至優於法令規定之福利措施,包括員工旅遊補助、藝文欣賞補助、生日禮券、結婚津貼、 生育津貼、喪葬津貼等,還有免費健檢計畫以照顧員工健康,詳細揭露於本公司永續報告書。
本公司重視職場多元化與平等,堅持男女同工同酬及平等晉升,並維持超過17%的女性主管職位,112年度女性職員平均占比為64.35%,女性主管平均占比為17.14%。
為吸引及留任優秀人才,並使員工與公司共享營運成果,本公司透過完善的薪酬架構,包含固定月薪與績效獎金、年終獎金、員工酬勞等變動薪酬,結合各項經營目標與個人績效表現,將實質營運成果的達成反映於員工薪酬。
項目 | 適用地點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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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適用地點 | 內容 |
年終獎金 | 台灣 / 東莞 | 依個人薪資比例、績效表現、年度任職比例等核算。 |
員工分紅 | 台灣 | 依公司年度營運狀況及個人績效表現發放。 |
員工認股權憑證 | 台灣 | 依個人績效表現享有相關權益。 |
結婚 / 生育賀禮津貼 | 台灣 | 各2,000元。 |
住院 / 喪葬慰問津貼 | 台灣 | 依住院天數及身份1,200~15,000元不等。 |
節日與生日禮金 | 台灣 / 東莞 | 致贈員工三節獎金、生日禮金或舉辦慶生活動。 |
獎學金 | 台灣 | 針對學習成績優秀的員工或其子女給予獎勵。 |
員工宿舍 | 東莞 | 提供免費員工宿舍。 |
員工餐廳 / 用餐補助 | 台灣 / 東莞 | 於公司內部設置員工餐廳並提供免費餐費額度。 |
年度健康檢查 | 台灣 | 補助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
旅遊及藝文欣賞補助津貼 | 台灣 | 補助員工進行國內旅遊及參加藝文活動。 |
有薪事假 | 台灣 | 每年不超過3日。 |
夜班津貼 | 台灣 / 東莞 | 提供夜班津貼。 |
圖書館 / 健身房 / 籃球場 | 台灣 | 提供員工免費使用。 |
特別慰問津貼 | 台灣 | COVID-19確診員工發放2,000元。 |
員工持股信託 | 台灣 | 凡是任職滿1年以上(含)之同仁均可加入,依員工自提金額提撥50%作為持股獎勵金。 |
員工持股信託計劃
本公司為鼓勵員工長期持有公司股票,提升同仁對公司經營績效之重視與向心力,並增進福利水準,以強化企業人才競爭力,辦理員工持股信託計畫,凡是任職滿1年以上(含)之同仁均可加入,可依公司規定之職級提存金額上限,自行決定每月提存金額,以定期定額方式購入公司股票,另依員工每月提存金額提撥 50%作為持股獎勵金。
員工工作環境及人身安全保護措施
本公司設有工安企劃部門,定期查核公司內各單位之環保、安全、消防實施情形。另外,訂有「員工健康檢查管理規定」及「防災緊急應變作業規定」定期辦理員工健康檢查,並可在緊急狀況發生時將災害降至最低。本公司亦設置醫務室配有駐廠護理人員與臨廠醫師提供適當醫療協助。
本公司112年及111年對員工進行工安教育訓練與宣導分別達915人次 / 2,856小時、995人次 / 3,027小時。
本公司112年發生員工職災共 4 件,人數4人,占112年底員工總人數之0.46%,失能傷害頻率為0.55。經過徹底檢討後制訂多項改善措施,包括門縫安裝防護條,預防人員被門縫夾傷;改變生產作業手順及穿戴防護手套,避免玻璃掉落導致割傷;並加強坐實座椅之教育宣導,設置雨天地滑警示牌及雨具吊掛區,避免人員跌倒摔傷,以確保同仁工作期間之安全。112年本公司及所有子公司並未發生任何火災案件。
本公司臺灣廠區已針對職業安全衛生取得ISO45001:2018認證,最新證書有效期間為113年2月23日至116年2月22日。
環保、安全、消防實施內容及檢查頻率:
制定環保安全管理辦法
消防及設施安全:
- 每月委託保養公司進行昇降機保養及點檢,每年委託合格檢查機構進行複檢。
- 由工安單位實施消防及高壓氣體設備點檢,每年委託合格檢查機構進行複檢。
衛生:
- 每半年進行作業環境檢測。
- 每年進行勞工定期健康檢查及特殊健康檢查。
- 設置醫務室配有駐廠護理人員與臨廠醫師提供適當醫療協助。
設立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及人員:
- 依照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定設置安全衛生管理單位。
- 依照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定作業現場需設置急救人員,並依規定安排複訓。
- 依照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定從事有機溶劑作業、特定化學品作業、危險性機械設備、高壓氣體設備作業人員須領有訓練合格證書,並依規定安排複訓。
- 每月召開環境安全月報會議,於會議中討論環境安全相關議題。
- 每月安排安全消防稽核。
員工退休制度
本公司遵照政府之相關法令辦理,針對具有勞動基準法退休制度(勞退舊制)工作年資之勞工,每月按薪資總額2%提撥退休準備金至台灣銀行專戶儲存以備員工退休時給付;至於選擇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制度(勞退新制)之所有員工(含非正式員工),每月則提撥薪資總額6%儲存於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中。本公司並依規定向政府機關報備設置勞工退休金準備監督委員會,負責勞工退休金準備金提撥相關事宜。
本公司訂有員工退休管理辦法,專職員工自聘僱日起均得適用本辦法。員工申請退休之條件及程序簡述如下:
本公司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自請退休:
- 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
- 工作25年以上者。
- 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
員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強制其退休:
- 年滿65歲者。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本公司得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55歲。
- 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員工退休金給與標準:
- 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制度(勞退舊制)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但依規定強制退休之員工,其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係因執行職務所致者,加給百分之二十。
- 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制度(勞退新制)規定之員工,本公司按月依工資分級表提繳其工資6%之金額至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員工得在其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
退休金給付程序:
本公司應給付員工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規定之退休金,自員工退休之日起三十日內給付之。員工得檢具證明文件,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勞工退休金之用。
海外地區之子公司之退休金為確定提撥制,按照當地政府之規定,每月繳交養老、醫療等各類社會保障金。
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制度(勞退舊制)工作年資之勞工,截至112年底其勞工退休準備金累計金額達新台幣141,941仟元;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制度(勞退新制)規定之員工,本公司112年度共提撥新台幣27,511仟元。
本公司112年有4名員工退休,已依相關退休規定辦理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