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責任商業聯盟(RBA)
全台晶像長期於經營管理、社會責任、職業安全衛生、環境、勞工人權、企業道德等領域投入高度的關注,承諾確保工作環境的安全、員工受到尊重並有尊嚴的工作、促進環保並遵守道德規範,故採行「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 (RBA) Code of Conduct)來衡量各項營運活動在勞工、健康與安全、環境及道德方面的表現。
「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涵蓋勞工、健康與安全、環境和道德,符合國際認可的標準,包括:
- 經合組織(OECD)跨國企業準則
- 聯合國商業和人權指導原則
- 國際勞工組織(ILO)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聲明
- 國際勞工組織(ILO)基本公約
-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UDHR)
作為國際商業社群的一員,全台晶像致力於推動企業社會與環境責任(SER),故依據「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訂定了「企業社會與環境責任行為準則」(以下簡稱「SER行為準則」)及「人權政策」,當中包括勞工、健康與安全、環境、道德規範、禁用衝突礦產、反貪腐及反詐欺等規範,讓本公司管理階層、員工及協力廠商據以遵循;此外,要求協力廠商須簽署本公司訂定之「協力廠商品質及運送合約」作為供應商行為準則,以規範協力廠商行為,合約中詳細載明協力廠商需承諾遵循全台晶像的「SER行為準則」及最新的「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希望藉由要求協力廠商之營運活動符合當地政府的法律及法規,進一步達成國際公認標準的要求,提升供應鏈的永續管理。
SER行為準則適用範圍及於全台晶像之生產據點——東莞全台電子有限公司,內容詳以下文件。